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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说明(延期、休学、退学)
研究生院     发表于 2019-06-28 11:33:07    

在校研究生学籍异动

一、学籍异动类型

研究生从报到入学取得学籍到毕业,部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依本人申请可能会出现变动。学籍异动的类型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复学、主动申请退学、延期毕业等。

二、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1、研究生网上填写《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登录研究生院网站(ehall.scu.edu.cn)。

2)进入后点击“学籍异动申请”栏目,分别在异动大类和异动类型中做出选择。

3)在“申请理由”一栏如实填写申请理由,填写完整“申请信息”中的所有信息。填好后先按“提交”,之后按“打印”按钮。

4)打印出纸质版的《学籍异动申请表》后,应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提交后若院系尚未审核,可以修改或收回申请。

2、导师、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1)导师、院系分管领导或者涉及到的考核小组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人等应对研究生的异动理由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并写明意见。

2如研究生暂无导师的,应由学科点负责人审核,并在“导师意见”栏签署意见。

3)以上环节结束后,院系认为无异议者,院系教务老师应在“学籍异动审核”端口填写审核意见“同意”并点击审核通过。

4)研究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表》纸质版和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审核办理,并在“学籍异动审核”端口填写审核意见。

1)研究生院形式审查,通过后向学生开具传递单,并在“学籍异动审核”端口填写审核意见“同意”并点击审核通过。

2学生在校内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学生离校(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的学生办理)。

4、学籍异动其他审批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见下表。

异动

类型

异动原因

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

保留

学籍

1、参军入伍;

 

 

 

 

 

2、跨校联合培养;

 

3、国际组织实习。

4、赴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

1、保留至退役后2年;

 

 

 

 

 

 

 

3、最长至两年。

4、最长至两年。

期满前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1、参军入伍需附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

2、外方邀请函复印件、有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书。

3、对方邀请函或录用函

4、国家汉办证明信

休学

1、个人原因---创业;出国出境;工作实践;结婚生子;精神疾病;传染疾病;心理疾病;其他疾病;厌学;不适应课程学习;不适应校园生活;  

2、家庭原因---经济困难;照顾家人;

3、其他原因。

休学一般以1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

在满足学制前提下,含休学时间在内的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

休学期满后2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继续休学将无法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校将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休学创业的学生,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其学籍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期满前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申请创业休学提交材料:

1、商业计划书、申报和完成的各级各类创业项目和比赛的相关材料,如已经注册,需提供工商登记材料、包含申请人占股比例的公司章程。

2、如涉及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专利、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为申请人个人或创业团队所有,无产权纠纷;涉及专利等所有权为四川大学的科技成果的创业项目需按照《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川大委[2016]66号)文件进行确权转化认定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创业休学流程:

1、学生申请(同表前);

2、导师、院系审核(同表前);

3研究生院审核

4、学校双创办负责邀请专家审核材料真实性,评审判断是否必须休学才能创业、休学是否有利于创业和项目成功;

5、研究生院审批后办手续。

复学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满

期满前学生应提前办理复学手续。逾期2周以上未办理复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校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或继续休学将无法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校将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复学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动

申请

退学

1、个人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出国出境;工作实践;结婚生子;精神疾病;传染疾病;心理疾病;其他疾病;厌学;不适应课程学习;不适应校园生活;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2、家庭原因---经济困难;照顾家人;

3、其他原因。

放假前两周不予办理退学申请。

在校学习满1学年者,可发给肄业证书。未满1学年者,可发给学习证明。

1、学生申请(同表前);

2、导师、院系审核(同表前);

3、研究生院审核;

4、学校审批;

5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

6、学生领取退学决定书后办理完离校手续离校。

 

延期

毕业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

2、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3、未完成毕业论文;

4、论文评审未通过;

5、论文答辩未通过;

6、经延长学习可取得更好成果者。

学生无法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又未申请延期毕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业,按自动退学处理。

在满足学制前提下,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毕业的,可继续申请延期。但延期总时间硕士研究生最长不得超过1年;博士研究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不得再申请延期。学校将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1、学生申请(同表前);

2、导师、院系审核(同表前)。

 

(延期毕业只需在所在院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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