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领取政审表和调档
(含推免)
所有拟录取考生请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四川大学商学院410B办公室田老师处领取政审表(可下载)和调档函。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有本人亲笔所写
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
届时没来领取的考生,我中心将于4月15日按研究生报名信息上填写的地址以EMS的方式寄发。
注意事项(仔细阅读):
1. 如调档函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务必于4月13日前联系商学院ME中心田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5581。
2. 政审表可在“下载附件”中自行下载。
3. 本校应届生无需办理此手续。
4. 报名时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只需交政审表。
5. 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之前寄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交给个人档案所在地,往届生的人事档案需在5月20日前寄回,予以审查;应届生的人事档案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6. 政审表与档案寄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商学院410B 田老师(收);邮编:610064;电话:028-85415581。
7. 录取通知书根据以往经验,一般会在六月中下旬发放,若通知书邮寄地址与政审表不同,请附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与政审表一并寄回。
点击下载附件: 四川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doc